北京将建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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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03:57 竞报 | ||||||||
本报讯 (记者 白强)“食品安全立法”已成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立法项目。昨天,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透露:以立法听证的形式广泛听取民意可能成为此次立法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 连日来,“苏丹红一号”造成的“恐红症”还在蔓延,而与之相对的是,至今为止国内尚无一部系统完整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各地方政府也还没有一部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计划于今年11月召开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市人大法制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将分别就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与管理、食品安全制度体系构建、政府监督管理、标准与检测和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进行规定,基本涵盖了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部内容。 建立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将是此次立法的主要内容。法制办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包括建立突发事件的监测体系、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应急预案和紧急状态下对食品的限制、召回等。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是在2002年12月31日颁布的《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定”变为地方性法规,法律效力会更强,执法部门也更规范。 由于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市人大常委会正考虑在立法前进行立法听证广泛听取民意,作为制定法规的重要参考。 按照今年的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在7月份举行的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新闻背景 在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共有300多份提案、议案是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 我国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只涵盖了整个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小部分,而在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领域中,农业、质检、工商和卫生等部门又都有相关的法规,“各依一法,重复执法”的现象比较严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