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出租车被撞伤 出租公司赔了1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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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07:02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电 大连市民范先生乘坐出租车时被撞受伤,为此他以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日前,大连西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大连白云旅游汽车出租公司赔偿范先生医疗费等各种费用1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范先生乘坐的出租汽车所有权人是大连白云旅游汽车出租公司,双方形成出租汽车运输合同。被告大连白云旅游出租汽车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将原告安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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