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 理论上有诸多创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08:45 南方日报 | ||||||||
解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 本报讯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近日制定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完善了对我国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有利于更加广泛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中共中央统战部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 《意见》在理论上有诸多创新之处。《意见》提出了发展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意见》完善了对我国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这一表述,体现了民主党派在进步性基础上的广泛的包容性,有利于更加广泛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共同奋斗。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意见》指出,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