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废旧家电不可乱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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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0:45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日前,《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贵阳市水库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两个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推动贵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建设,尤其对于促进贵阳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和水库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在屋顶随意搭建房屋、堆放杂物;在建筑物、树木上任意悬挂、张贴经营性招贴物;在城市公共场地肆意占道,摆摊设点”等破坏
《贵阳市水库管理办法》则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水库,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擅自在水库设置排污口,相关行政部门将要求其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在水库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向水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爆破、采石、开矿破坏植被;擅自设置排污口;强行取水、用水、挖渠破闸、拦渠堵水等行为。对违反规定者,除了依法追究责任外,还将视情节不同处以最高为10万元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