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于双亲情面表姐嫁给表弟 法院解除现代包办婚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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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0:5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凌云)大冶市一对从小就订了“娃娃亲”的表姐弟,在双方父母的安排下结了婚,二人勉强维持了23个月的“夫妻关系”之后,终于被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小美和小旭(均为化名)的母亲是同胞姐妹,小的时候,双方父母为了“亲上加亲”给他们订下“娃娃亲”。2003年初,双方父母催促两人结婚,并出人意料地给两人办下了结
昨日,主审法官朱光华接受记者采访时剖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就本案来说,小美和小旭的婚姻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他们本来就不能登记结婚,但是他们办理了结婚证,这说明婚姻登记部门没有把好关,《婚姻法》上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还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登记部门也不应当为他们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