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明天提交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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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1:29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解悦)做一名志愿者,是不是一定要加入志愿者组织?从事志愿服务,有没有年龄限制?将于明天开始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审议《南京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届时将可能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从这一次常委会会议开始,每次会前或会后都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会议期间审议的、媒体
据悉,此次常委会会议主要有5项预定议程,包括传达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南京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修订《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办法》和讨论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据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介绍,2001年5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决定》。鉴于我市治安、巾帼、环保、科普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已经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有必要以法律形式来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和法律责任,推动志愿服务的开展。据悉,此项立法是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组织起草的,这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首次直接起草涉及社会较大层面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目前提交审议的该《条例(草案)》共分七章三十三条,有关志愿者身份的界定、全市志愿服务日的设定等都有明确规定。 另据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从2004年9月28日开始的全市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已有29个村实行了“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的方式,即“海选”。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