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采取5项措施治理黄河水污染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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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3: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22日电 (李云平、李国萍)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获悉,今年内蒙古要采取5项严厉措施,大力治理黄河水污染问题。 据内蒙古环保局局长云二柱介绍,黄河流经内蒙古自治区6个盟市,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地表水体,黄河内蒙古段流域人口约占内蒙古自治区总人口的1/3。近几年,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制定水功能区划、推选污染物排放总控制、实行限期治理和关停“十五小”企业
云二柱还介绍,为了彻底治理黄河内蒙古段水污染,自治区要采取5项措施:一是要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二是要积极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不能达到排污标准的排污单位和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排污单位,一律不分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核发排污许可证。三是要严格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所有工业企业都要实行清洁生产,要把造纸、酿造、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作为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对未达标的沿黄排水企业实行强制性审核,特别是对直排污水进黄河的企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四是要加强城市污水防治,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生活污水进厂,杜绝污水处理厂时开时停和不运行的现象。五是加强农业污染治理。(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