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中介”狂赚3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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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4: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卖主的一套房子竟被房屋中介公司业务员“黑”了3.5万元!昨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致电本报称,他发现被骗后,上周找到那个业务员,希望能够要回属于自己的那笔钱,可对方竟然分文不给。 房主:卖套房“被黑”3.5万元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说,他是去年6月份委托一家规模较大的房屋中介公司(对方称怕房屋中介公司报复,不敢透露公司名字)卖房的。当时那家房屋中介公司委派一名业务员和他谈房子出售的事情。为此,双方还专门到庐阳区公证处进行了授权委托售房公证。他以19.5万元把自己82平方米的房子委托给了业务员。业务员当即用19.5万元现金换走了他的房产证。去年10月份,房屋正式被出售。今年3月,该市民来到位于双岗的原先自己的那套老房子处,与新房主聊天时,竟发现对方是以23万元将房子买下的。思前想后,他觉得自己受骗了,便于上周找到那个业务员,可对方竟分文不给。 中介:私自抬价在所难免 “每个公司可能都无法避免。”昨天下午,记者就房产中介公司私自抬价赚钱的事进行采访,许多房产中介公司都有类似看法。一位陈姓业务经理告诉记者,任何一家公司的业务员素质都可能有很大差别,有些人受利益驱使,会背着公司“做手脚”。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有的房产中介公司也会以公司名义隐瞒房屋交易双方而私自抬价。据介绍,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目前我市二手房交易日渐火爆,仅去年全市交易额就达32亿元。然而,房屋中介公司通过隐瞒房屋买卖双方,私自抬价赚取“黑钱”的现象正困扰着许多二手房买卖双方。另据了解,有的房屋中介公司为了私自抬高房产价格,有时想方设法不让房屋买卖双方见面。 房产局:此种行为属于欺诈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属于欺诈。”昨天下午,当记者就上述情况采访了市房产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时,对方给予明确答复。据介绍,房屋中介公司通过中介收取中介费用属于正当经营行为,但通过隐瞒房屋买卖双方从中赚取“黑钱”的行为却是违法的。如果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一方面可以向市房产局房产租赁管理处或房产中介协会举报,另一方面也可以直接向辖区房产部门举报,房产管理部门将根据情况对房屋中介公司进行处罚。(实习生洪玲记者 李守君)(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