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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差阳错B型血人输了A型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4:2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15年前,怀宁县石牌镇人何小红在怀宁县人民医院分娩时,因医务人员一时大意,错输了血型,至今仍未治愈,并导致不育。15年后,何小红把该医院告上了法庭。

  1990年8月初,快要临产的何小红在家人陪伴下,来到了怀宁县人民医院。不幸的是,婴儿夭折了。医生告知,何小红发生了大出血,要输血。性命关天,何小红的家人没有半点
犹豫。8月7日、8月9日和12日,何小红三天共输血880毫升。然而,何的身体不但没有好转,全身反而更疼。在第三次输血后不久,院方发现把何的血型配错了,何原本是B型血,却给配了A型血,输血后导致溶血反应。医院见事不妙,马上把何转到上海瑞金医院进行抢救。

  事发后,怀宁县人民医院在有关人员的协调下,于1993年5月25日与何小红达成协议:确认错配血型构成医疗事故,且当时治疗已有效果。同时,由怀宁县人民医院给付了至当时为止已花费的医疗费用3万余元,同时补偿此后的医疗等费用1万元。

  然而十多年治疗,未见病愈。2003年,何小红和家人抱着一线希望再一次来到上海瑞金医院,最后被确诊为席汉氏综合症,继发不育。经咨询专家得知,该病需长期服用药物,且不育症无法根治。到目前,何小红的医药费又花去了三四万元。夫妇俩下岗在家,没有钱再去求医,多次找到医院进行协商,都无果而归。

  无奈之下,何小红把怀宁县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2005年1月14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就此医疗事故已达成赔偿协议,但后经医院诊断,认为原告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终身治疗,前期已付给的治疗费不足以维持后期的治疗,故对原告的后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怀宁县人民医院赔偿何小红后续治疗费54000元。

  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判决,皆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杨宏伟 余育章)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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