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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境明湖小区88户被强制停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4:46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龙露)昨天上午10时30分,朝阳区清境明湖小区包括歌唱家朱明瑛在内的88家住户被强制停电。到下午5时,在朝阳区政府的协调下,被停电的住户恢复了供电。

  朱明瑛的律师陈旭说,朱明瑛及其他被停电的业主都已经交纳了家庭用电费,因为部分业主认为,目前管理小区的北京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非法进驻,所以他们拒绝交纳物业费用。

  物业公司的赵经理说,他们入驻小区是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合同的,也经过了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小区住户每平方米8元的物业费内,包括诸如电梯、楼道、停车场照明在内的公共电源使用费,实际费用近于各家用电费用的两倍。自物业公司进驻以来,公司已为住户垫付了很多电费。目前,仍欠供电公司3个月的电费。3月18日,朝阳区供电公司发来通知,称小区欠费已超过规定的30天,供电公司要实行停电处罚。经与供电公司协商,只对小区内未交电费的住户实行停电。昨天上午10时,朝阳供电公司用电检查科的工作人员,对88户未交电费的住户实行停电处罚。赵经理说,在这88户中有60户是开发商,有14户是找不到业主且没人住的“黑户”,实际上受影响的业主只有14户。昨天下午,朝阳区政府出面与供电公司协调后恢复了供电,并决定明天召开协调会解决此事。陈旭律师说,昨天,在与物业交涉当中,业主表明,如果在物业费中有用电等能源费用,只要物业公司列出清单,业主愿意按期交纳,可物业公司始终拿不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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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1月12日,北京建国物业公司将朱明瑛和屠洪纲起诉至朝阳法院,索要物业管理费、滞纳金、冷、热水费、电费等共计7835.61元和4250.42元。2004年11月29日,朱明瑛亲自上庭辩护,称他们拒绝交费是由于建国物业进驻时没有征求业主意见,并称,建国物业是想利用她的名人效应,来带动其他业主交费。目前,此案还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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