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观察:交通安全宣传不宜血淋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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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7: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韩江子 近来,广州市交警部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美中不足的是,街头一些宣传画面根本不避血淋淋车祸场面。 昨天《羊城晚报》报道了一桩类似的事件,江夏社区的老人“开窍了”,将交通安全
场面的惨烈让人触目惊心而难忘,但场面的惨烈也让人深感不安。在香港等地,一些血腥悲惨镜头出现之前,都列入“家长指引”的类别,或者干脆列入三级。那么,在我们宣传交通安全之际,是不是也应该多个心眼,避免因考虑不周而使公益宣传中掺杂公害因素?吓人可能为了教育,但教育不是为了吓人。 交通安全宣传方式其实很多,并非只有将血案端到市民面前一法。过往我们有过交警同志向路人敬礼的宣传画(呆板是呆板点,但至少不血腥),也有过一些构思独特的公益广告,如在手掌心的生命纹中间划一红色叹号———出事了,人死于非命。诸种形式,各有侧重,但高下立现。 随意打开网上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精品俯仰皆是。在一幅设计精美的动漫上,一句“驾摩托车不戴头盔,你的头就像弹弓上的鸡蛋”;在一幅劝谕安全行驶的公益广告上,一句“你的太太能担当起你的葬礼吗?”又如,在一则劝人系安全带的广告中,两幅用以对比的青年驾车照几乎一模一样,唯一不同在于,其中一幅将黑色的安全带系在身上,很有美感;另一幅则是将黑色安全带系在像框上(而没系在身上),象征黑纱;对照之下主题跳出:生命系于一线(安全带)之间……场面没有血腥,谁说它的效果就达不到呢? 广州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然应该大力宣传交通安全,但一些血淋淋的画面却显得不那么“文明”,宜改之。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