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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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9:57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3月22日电(记者于振海、张羽)在21日召开的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书记田成平要求山西省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导,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山西省省长张宝顺在分析几起煤矿安全事故原因时指出,不落实是惨剧发生的症结所在。一是煤矿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一些矿主受煤炭市场持续升温、供求关系
山西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落实到位。首先,煤矿企业的法人主体责任要到位,矿主是煤矿的安全责任主体,必须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矿工的生命负责任。其次,监管要到位,国家和山西省确定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措施,必须通过监管确保到位。三是职能部门的配合要到位,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该停则停,该关则关。对违法违规擅自组织生产的,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并依法吊销其全部证照,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四是检查要到位,对关停整顿的煤矿要跟踪检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同时,对证照齐全的煤矿也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超能力生产,严格控制下井人数,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排班生产,认真搞好一通三防,并督促其排除安全隐患。 山西已要求全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私开滥挖、违法违规生产以及直接或幕后参与办矿的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将给予奖励。(完)(责任编辑:林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