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二代身份证如出现人为差错公民可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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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21:26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3月22日电 (记者奚彬)江苏省公安机关将从现在起,逐步为全省约5500万名16周岁以上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领的身份证如果出现人为差错,警方将向有关公民赔偿。 3月22日,江苏省公安厅在新闻发布会上承诺:民警如果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身份证记载信息差错,给群众造成损失、带来麻烦的,除免费重新制作外,还将责成有关责任民警
我国警方在制作、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时,由于种种原因,有极少数群众的身份证存在重号、错号现象,或有关登记信息差错,给这些群众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带来麻烦。近年来,江苏省各级公安机关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了大量的纠错工作,但这个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按照江苏省公安厅的部署,江苏省将首先在南京、扬州的三个区进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试点,到2008年底,全省5500万16周岁以上公民将基本换证完毕。为了抓住这一换证契机,彻底解决身份证重号、错号、信息差错问题,江苏省公安机关部署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户口核对。二是开展城乡门牌清理整顿。三是利用人口信息数据库,对公民身份号码进行比对检查,对检索出的重错证号,组织专门力量核对纠正,及时解决重错证号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