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受贿案件昨天开庭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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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2:50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田雨)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原中共黑龙江省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德于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其负责包扶企业、提拔使用干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603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被告人马德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听取了被告人马德的最后陈述。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