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病将设立报病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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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3:48 东南早报 | ||||||||
据新华社电为加强农村地区肺结核病人的发现和督导治疗管理工作,卫生部决定面向广大乡、村医生设立肺结核病报病奖和督导管理费,并于近日印发《肺结核病报病奖和督导管理费补助办法》。 办法指出,肺结核病报病奖是指乡、村医生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病人,经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后,向乡、村医生所发放的奖励性补助。
卫生部22日公布首次在我国开展的结核病防治社会评价结果时指出,约20%到30%的肺结核病人存在就诊延迟,主要原因是自认为病情较轻和经济困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