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三年内减半收取“两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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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3:49 东南早报 | ||||||||
来源:鲤城区 看点:《鲤城区2005年江南新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对象:本地农民个体经营和自主创业
早报讯 (记者江海苹通讯员陶华明)记者获悉,鲤城区制定出台了《鲤城区2005年江南新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除了建立街道、社区就业服务站,建立富余劳动力信息档案,开展就业培训,优化就业环境之外,还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一些激励政策。这些激励政策包括: 1.减收“两费”,实行本地农民工就业“零收费进入政策”。凡本地农民开展个体经营和自主创业的,三年内减半收取“两费”(卫生许可证费、健康合格证工本费);本地农民工就业免收其就业登记服务费和推荐成功服务费,劳动保障部门免收劳动合同签证费,综治部门免收群防群治费。 2.企业在原有用工规模上,新安置江南新区富余劳动力就业人数达50人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给予每安置1人100元的奖励;涉外劳务机构在原有劳务输出规模上,每新输出1名江南新区富余劳动力,并签订2年以上劳务输出合同和取得出国出境签证的,由财政给予每人400元的奖励。 3.补贴企业和个人培训费。企业每培训、吸纳1名未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结业证书的江南新区富余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财政给予招工企业每人100元的培训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