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集资建房决定与开发商合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3:59 新闻晨报 | ||||||||
考虑到时间不够经验不足不再走个人拿地、个人施工建房模式 吴海花 晨报讯据新京报报道,北京首例合作建房倡导者于凌罡日前向记者透露,他们注册的公司已验资完毕,目前初步选定了一家曾在亚运村开发过项目的地产公司进行合作,此举意
据了解,于凌罡等人在3月18日上午到朝阳区工商局注册公司,公司名称为北京合作蓝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是于凌罡,注册资金为11万元,并在当日验资完毕。 于凌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合作建房在战略上有了重大调整,决定不走个人拿地、个人施工建房的程序,而是采取与开发商合作的模式,也就是说,大家集资之后,雇开发商进行施工建设。 于凌罡表示,之所以要选择这种模式主要是考虑到时间问题。按照原定计划,应该是2005年5月拿地,2006年入住,考虑到报规划、立项、审批等手续比较复杂,再加上开发、施工管理经验不足,因此和开发商合作成为目前的最佳选择。于凌罡称,初步选定的合作对象是一家曾在亚运村开发过项目的地产公司,但由于还没有最后结果,目前还不便透露更多的信息。 据了解,“蓝城”公司计划在最近一周内与民生银行签订协议,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要求合作建房的参与者交纳15万元首笔资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