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院中院” 院长要下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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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4:3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傅艳阳敏)全省医政工作会昨日召开,来自全省各地的卫生局局长、县级以上医院的院长参加了会议。会上,省卫生厅通报了全省2004年医政方面存在的几大问题。据了解,与往年相比,2004年全省已鉴定案件中结论为医疗事故的比例明显上升,升幅近一半。
“揭短”:医疗事故鉴定比例上升 2004年,全省共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件575例,完成鉴定478例。结论为医疗事故的占49.16%,该构成比例高于全国39.8%的平均水平。从省医鉴办已鉴定案件的事故构成比看,医疗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 在已鉴定的478例中,共涉及503家医院,包括县级医疗机构占39.36%,乡(镇)卫生院占24.65%,市州医疗机构占21.47%,省级医疗机构占8.15%,合法个体诊所占6.36%。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梁志称,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比例上升,并不意味着我省医疗水平下降,反而可以打消过去人们对医疗事故鉴定中“又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及“老子鉴定儿子”的担忧。现有的医疗事故鉴定体系逐步改进完善,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绝不偏袒任何一方。 强调:重点打击“院中院”“科室承包” 2004年通过省卫生厅明察暗访,发现我省一些医院存在医生“走穴”、医疗广告夸大疗效、乱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问题。其中,省卫生厅明令禁止的“院中院”“承包科室”问题依然存在。省卫生厅副厅长赵万华强调,目前某些医疗机构为“避风头”,将承包科室由原来的公开转为“地下”。今年,我省将重点打击“院中院”“承包科室”。省卫生厅要求各医疗机构在5月1日前进行自查自纠,以后再被查到“院中院”“承包科室”现象,院长将面临“下课”的严重后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