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重庆市立法“严打”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5:33 重庆晚报

  本报讯霸王条款要被动刀了!昨日开幕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将审议《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损害消费者的霸王条款将按照要求修改。

  据介绍,合同格式条款分两种:书面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和经营者出示的商业广告、店堂告示、通知、单据等。格式条款在水、电、气、电信、邮政、贷款、保险、运输等行业使
用很常见,由于此类合同不能预先协商,经营者处于优势地位,容易形成不平等内容。

  在交易中,经营者往往通过减少或免除应承担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限制和排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及法律诉讼的权利,形成霸王条款,消费者失去平等协商权。

  据了解,本《条例》要防止客观处于垄断地位经营者在合同上“做手脚”。《条例》规定,工商行政部门通过备案和日常监督检查、消费者申诉等途径,发现违规者,先建议其修改,拒不修改者将被曝光,通过向社会公告,对消费者发出警示。

  (记者 何英 实习生 喻坤)网络编辑:翁正平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