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案办案组内专设党小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6:3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昨天,知情人向记者透露,马德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用足了法律规定的两次补充侦查的机会,可见此案的复杂与慎重。 据悉,“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涉嫌受贿案”于2003年7月由最高检指定北京市审查起诉,同年年底,由“全国模范检察院”北京市东城检察院立案侦查。
涉案600余万元 2004年6月底,马德案侦查终结,随之移送北京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整个马德案于2004年8月中旬、12月初退回补充侦查了两次。市检二分院于今年1月中旬向二中院提起公诉。 据悉,侦查机关查出,马德利用“包扶(包干扶贫)”工作、提拔干部之机,收取牡丹江制药厂原厂长苗胜国等18人600余万元。 东北取证39天 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案情复杂,且在当地影响十分恶劣,东城检方成立了年轻化的“7人组”(年纪最大的36岁,最小的31岁),其中5名是党员,并成立了专门的“临时党小组”指导侦查工作。为了调查取证,7名检察官于隆冬时节赴黑龙江,连战39天,拿下了一个个有力的证据。 稳定现任干部 据介绍,在绥化市,马德案涉及的县处级以上领导有200余人,在当地犹如发生了一场“地震”。案件发生之后,这里的经济发展曾一度处于停滞、甚至倒退。东城区检察院的办案组刚一到,这里的干部又开始产生波动。经过办案组的临时党小组与黑龙江省有关领导进行沟通,将现任干部的思想稳定下来,从而为取证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江南时报》 (2005年03月23日 第二十一版) 相关专题:马德卖官受贿案开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