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过事” 今年不许驾营运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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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6:44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史云峰)凡是2004年发生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2004年有交通违法记录尚未接受处理的驾驶员,一律不准驾驶营运车辆。 昨日,在沈阳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沈阳市副市长邢凯表示,今后交通行业将对司乘人员严格把关,并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运输行为。运输车辆未装GPS不予年审
今日起,沈阳市交通部门将对全市货物运输企业及危货运输车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安全检查。 据悉,在6月30日前,沈阳市到县的长途客运班车将全部安装GPS;年末,所有从事危货运输车辆全部安装GPS;今后,未按要求安装GPS的车辆,将不予年审。同时,今后交通行业的从业人员,特别是长途客车、危货长途客车、危货车辆驾驶员,危货企业押送、装卸人员,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师将被重点培训和监管。启动校车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在昨日的会议上,交通部门透露,将进一步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打击“黑校车”,净化从业人员队伍;对未经检测或检测达不到2级标准的车辆坚决不予办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