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矿难性质恶劣要严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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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7:0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许瑾 吉鹰)昨日,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报了我国最近一个多月发生的死亡10人以上的5起瓦斯事故。 2月15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竹园镇一处无证非法小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7人。
3月9日山西省吕梁地区交城县岭底乡一处非法生产的小煤矿瓦斯爆炸,死亡28人。该矿曾被县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在建矿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予以查封。而矿主竟撕毁封条,砸了锁,强行组织生产,酿成特大事故。 3月1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新富煤矿在停产整顿后,未经验收批准就擅自开工生产,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8人。 3月17日重庆市奉节县新政乡一处在安全程度评估中被确定为D类矿井、市政府公告要求停产整顿的小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9人。 3月19日山西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细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爆炸波及到邻近的康家窑煤矿,两处小煤矿共有69人遇险,截至22日上午8时已发现65人死亡。该矿去年11月被当地政府列为停产整顿矿井,矿主无视政府监管,擅自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这5起事故是在国内外高度关注煤矿安全问题,政府三令五申,安全监管和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发生的,都是由于无证生产、非法生产、违规生产或者未经审批擅自恢复生产所造成。特别是山西这两起事故,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将依法严肃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