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等联合发出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刊发新闻报道要实行实名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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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7:04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出《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 规定要求,新闻采编人员要依法维护公民个人隐私权,依法维护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新闻报道在新闻媒体刊发时要实行实名制。规定提出,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报道活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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