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处分不作为官员促勤也促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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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7:13 新桂网 | ||||||||
“安全生产方面,出事后责任人由于不作为都受到了追究和处分,但对其他不作为的官员,却几乎都没有处理。”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树森近日在广州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分组讨论时表示,广州市将在为期3年的城市管理年当中,针对当前政府职能部门在管理方面仍然薄弱的问题,考虑处分那些不作为的政府官员(据《广州日报》3月22日报道)。
全面处分不作为的政府官员,无疑是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的又一重要途径,其出发点就在于全面提高执政能力。仅仅追究安全生产方面的不作为责任,反映的是一种认识上的局限性:认为安全生产事关重大,追究不作为的事故责任人是处罚和警戒之必要;而实际上,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没有小事,无论哪一方面或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影响到国计民生或社会的安定和谐。因而,对不作为官员的追究和处分一个也不应少。 不作为的官员大致分3种情况: 一是庸官,没有真正明确自己的职责,或者没有能力尽到自己的职责,对这种官员通过不作为责任的追究让他们早点下来,于国于民都是好事。 二是懒官,缺乏为民意识,缺乏责任意识,缺乏进取意识,工作上慢动作、磨洋工,得过且过甚至敷衍塞责。这种官员与现代政府的勤政、高效要求是不相适应的,与执政为民的要求也相去甚远。追究他们不作为的责任,可以增强这部分人的勤政意识,或者可以将其他勤政为民意识强的干部替换进来,这就为打造效能政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腐败官,他们的不作为不是能力问题,也不是懒政习气所致,而是将在某项工作上的不作为当作一种交易,以损害国家或人民群众的利益去换取自己的私利。 腐败分子的这种不作为,其实质则是以权谋私的积极作为。如果凡是不作为的政府官员都能受到相应的处分,反腐防腐也就多了一道防火墙。 因为处分的结果轻则可以警戒有类似行为的腐败分子,重则如果直接将他们清理出政府部门,就直接清除了一个腐败蛀虫。 其实,反腐防腐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种有效的攻坚战要打,漫天撒网的包围战也很重要。如果多一些类似全面处分不作为官员的官员问责措施,那些尚未暴露出来的腐败分子在各种问责面前必然会有所收敛,一些腐败分子也将会被各种问责提前清理出权力领域。 作者:雍西武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