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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速路平均两天死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7:36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崔小娥 梁寰 实习生 易知)一季度,重庆辖区高速公路上平均两天就有一人死于交通事故,而货车就是深藏在夜幕下的杀手。昨日,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李望斌约见记者时称,一季度事故死亡人数相当于去年上半年死亡人数总和。据悉,从去年12月25日到昨日,全市高速公路共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23起,其中,46.5%为货车肇事。在事故类型中,有46%为追尾事故,54%的交通事故发生在夜间。跟往年相比,货车肇事事故第一次提高到这么大的比例。

  尾灯不亮是主凶

  李望斌分析,从他们执法的情况看,货车造成追尾肇事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尾灯不亮,有的货车尾灯损坏没有及时修理就上路了;有的货车根本就没有尾灯;有的货车车况太差,尾灯开着,却被冒出的黑烟掩盖。这种“顾头不顾尾”的做法,行驶在高速路上的货车只能看见前面的道路,却不能被后面的车看见,造成小车“追”大货车,或者是大货车“追”大货车。

  低速行驶是货车肇事的另一大原因。有的货车严重超载,车在高速路上跑不动,一旦发生追尾,即使后面的车车速较慢,也会产生强大的力量,致使前面的车出事较严重。再加上重庆高速路坡长、坡度大,一旦出事,“冲劲十足”破坏力更强。

  尾巴不防撞

  高速路上行驶的货车,大部分都“不经撞”。李望斌说,货车两侧都装了防撞装置,而大部分货车的“屁股”上却没有防撞装置,一旦发生事故,从后面出事比从侧面出事的危害程度大多了。

  此外,上路的货车司机都是兄弟或是父子兵,为了追逐利润,缩短货运时间,不少人疲劳驾驶。据悉,在查处的案例中,有一对父子48小时未得到充分的休息。

  货车烂车多

  货车事故频发,一方面因为司机的认识不到位,对必备装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比如尾灯坏了,货车司机并不是因为可能影响安全才去修理,而是因为可能被罚款。”一位高速路上的执法队员这样告诉记者。更重要的是,货车的车况不容乐观。

  据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已多次修订,但是,货车的车况与小汽车和大客车相比,改善的状况远远赶不上后两者。今年以来,客车造成的交通事故致死人数只有两人,这与客车的车况提高分不开。以低速杀手为例,除了超载等造成低速,若货车的车况不好,动力不够,也会造成低速。

  加大执法力度

  针对如此严峻的高速路安全形势,李望斌表示,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一是加大宣传,提醒货车司机注意安全。二是加大执法的力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剥夺存在潜在肇事隐患的车辆进入高速路的权利”,直到车辆消除隐患。

  据悉,追究无防撞装置货车的责任的工作也加强了。若货车无防撞装置,一旦发生车祸,可认定是因为无防撞栏加重事故的话,将追究车主的责任。今年以来,已经有两起交通事故中的车主因为此原因而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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