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方清查出租屋 暂住一月以上须办《暂住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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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8:0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肖丽琼通讯员夏洪波、汪翠荣)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武汉市户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日起,该市将开展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出租屋清理核对工作,以建立专门的信息管理系统,保护暂住人口、出租户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此次信息核对中,核查人员将上门对暂住人口进行信息登记。全市所有出租屋,包括借住房屋及要求来武汉暂住1月以上的外来人口,必须办理《暂住证》。
警方还将依托此次清理工作,为暂住人口提供就业、租赁房屋、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并协调有关部门为暂住人口在武汉的生活、工作以及子女就学等提供方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