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武汉警方清查出租屋 暂住一月以上须办《暂住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8:0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肖丽琼通讯员夏洪波、汪翠荣)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武汉市户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日起,该市将开展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出租屋清理核对工作,以建立专门的信息管理系统,保护暂住人口、出租户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此次信息核对中,核查人员将上门对暂住人口进行信息登记。全市所有出租屋,包括借住房屋及要求来武汉暂住1月以上的外来人口,必须办理《暂住证》。

  警方还将依托此次清理工作,为暂住人口提供就业、租赁房屋、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并协调有关部门为暂住人口在武汉的生活、工作以及子女就学等提供方便。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