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立法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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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8:22 法制日报 |
河北立法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 本报讯 (记者马竞 通讯员常晓清) 我国第一部同时规范沿海和内海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的省政府规章———《河北省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经河北省政府2005年1号令正式发布,已于3月1日开始实施。 据河北海事局局长丁培良介绍,近年来,由船舶污染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后果严重。河北沿海旅游业、水产业发达,在地方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每年进出河北省海域的大型船舶近4万艘次,其中包括大量运输油类货物和散装危险化学品的大型船舶,船舶溢油风险也越来越大。为了加强对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并消除船舶造成的污染,切实保护河北水域环境,经过两年多的调研论证,出台了该办法。该办法规定建立包括船舶污染防范、污染物处置和溢油事故应急反应“三位一体”互相依托的防护体系,并为相关执法部门提供了充分的管理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