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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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8:35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何会文)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强调指出,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等配套改革,将成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攻坚重点。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确保基层政权高效运转。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巩固撤乡并镇工作的成果。要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严格核定和控制乡镇行政
要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继续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调整和优化政府教育支出结构,切实贯彻中央关于新增教育投入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学校公用经费的正常需要,确保教学危房改造资金的必要投入。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要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要进一步调整完善乡镇财政体制,落实一级事权,一级财政,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支出职责。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各级财政支出要向农民倾斜,财政收入新增部分要增加对农村支出的比重。要明确将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和乡级道路建设等农村公益事业支出,列入县乡财政支出预算。要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向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