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骑虎难下喊“无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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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8:48 东方网-劳动报 | ||||||||
记者黄雨清 本报讯“在这两天上海银行业的多次内部磋商中,以国有大银行为主的大部分银行倾向从明年1月1日起,对已经发放房贷的老客户实行基准利率6.12%。”昨天,沪上银行业一位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而一些小银行则表示倾向对老客户实行5.51%的下限利率。
本月16日央行发布的房贷新政策中,规定:央行实行下限管理,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法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内部定价规则”。这意味着,各商业银行享有了相当的“定价权”。对于已获得贷款但尚未还清的市民,明年是按照6.12%还是5.51%还款,似乎只能等待银行“发话”,然后掏钱。昨天,已有一些市民对此表示担忧:还贷金额已经越来越不受自己控制了。 市民有没有办法规避现在和未来的利率风险?记者向银行业人士询问后发现,国外金融市场一般有远期利率合约、互换交易等产品,可以通过从金融市场获得收益,来对冲贷款利率上升导致的风险,但目前市民还难以用类似的金融产品。 既然新的个人房贷用户能“货比三家”,那么,老客户能否提前结束和原有银行的房贷合同,转而选择利率更优惠的银行呢?银行专家告诉记者,理论上老百姓可以通过一种叫做“跨行转按揭”的方法操作,但该方法有一个致命伤:一般放款银行会要求贷款人出示原放款银行的他行权证,可在贷款人没有还清贷款前,原放款行是不会出具他行权证的。唯一的办法是,贷款人必须筹措一笔资金还清贷款,再向新的银行申请贷款。但是这样操作成本太高,实际上也缺乏可行性。 对于不少老百姓认为“定价主动权握在银行手中”的观点,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有关负责人承认,这种情况对于已经处在还款期的用户来说有些“骑虎难下”,“至少在现在,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