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租赁户拆迁首次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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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8:53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长沙市首例针对房屋承租人实施依法拆迁裁决的听证会正式举行。据了解,针对房屋租赁户进行的拆迁裁决听证在长沙尚属首次。 据了解,房屋承租人苏宇租赁的长沙摩托车厂平房6栋6号房屋位于省市重点工程储备腾地拆迁范围内。2004年11月9日经长沙市政府批准,拆迁方长沙土地储备中心取得了长沙摩托车厂共计3.0617公顷的土地使用权。2005年3月12日,拆迁方与房屋所有人长沙摩托车厂
在听证会上,拆迁人、厂方与承租方就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在听取了拆迁方、被拆迁方以及承租人三方陈述之后,听证代表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 有听证代表表示,房屋行政裁决主要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情况听取当事人意见,如当事人对拆迁项目合法性表示疑义,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 而一位姓陈的代表则提出,作为厂方可在政策允许和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考虑给予困难承租方适当帮助。但在拆迁过程中,也应依法依规进行正常的拆迁补偿安置。 长沙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拆迁管理部门将在充分听取听证代表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慎重研究该房屋的行政裁决。据他透露,今年长沙还将加大行政裁决力度,规范城市拆迁行为。 记者 文 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