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500万就成“特权公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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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02 南京晨报 | ||||||||
去年12月24日,杭州市建德政府门户网上公布《通知》,决定对来建德招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万美元(境外)或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境内)的投资者颁发绿卡。并承诺,凡绿卡持有者可以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便民服务。 而前不久,一位在建德投资的省内企业家在路上超速驾驶时,被交警拦下并当场予以处罚。但是,该企业家向交警出示了“绿卡”。根据“绿卡”第七条规定,“持卡人在市域
同样,“绿卡”第八条中也有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各娱乐场所执法过程中,应为持卡人提供便利,对于一般的违规行为以口头教育为主。未经公安局长批准,公安机关不得对外商居住点进行突击检查,不得留置或限制人身自由。” “这完全是胡闹!”一位建德市民在采访中表示,“对持有绿卡的外商,交通违规从轻处罚甚至不予处罚,在娱乐场所执法中提供便利,这些所谓的‘优惠政策’、‘便民服务’其实就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从字面理解,条款确实赋予了外来投资者“特殊公民”身份,超越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且条款表述采取“一般性”、“其他情况”等模糊字眼,极可能造成法外施恩乃至纵容违法行为。(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