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昨天下午,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和省残疾人联合会就我省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召开会议,会议中指出,我省省属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十年来一直进展缓慢,而这一现状将在今年得到改变。
记者从会议中了解到,目前我省共有327万残疾人,在特困人口中三分之二是残疾人,60%左右的残疾人仍然需要国家的救济和亲属供养。其中,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高达15%,
远远高于3.9%的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有数据表明,去年江苏的残疾人就业率仅为54%。另一方面,我省早在1996年就由省政府颁布了78号令《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但受客观原因限制,将近10年了,部、省属单位这项工作却一直未全面开展,导致相当多的残疾人无法依法得到就业安置。因此,全面启动部省属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已经是当务之急。会议中还确定,从今年开始,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从业人员总数1.5%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城乡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均应依法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交纳保障金的具体数额,将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衡定。同时,凡超过这一比例用人单位的,每超过一人,奖励单位10000元。此外,部、省属单位职工的失业残疾直系亲属也将在职业培训、就业推荐、学习奖励等各方面享受诸多优惠条件。其中,仅从省级残疾人个人创业基金里就可获得不超过10000元的资金支持,而且在两年内不收利息。
作者:陈彦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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