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肥澄清大陆投资案尚在规划 仍需经各主管单位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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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11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3月2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肥大陆投资案引起民进党“立委”强烈反弹,要求“经济部”不得核准这项投资案。台肥澄清表示,全案目前仍仅在规划阶段,须报请公股主管单位核可后,才会提董事会,待审议通过报“经济部”核可。 台肥强调,赴大陆投资完全依企业经营发展的考虑,但最后能否前往大陆投资,仍需经各主管单位核可。
据了解,台肥为因应台湾加入WTO后岛内用肥减少趋势,及配合公司民营化后经营发展策略,台肥自2002年初起即研拟赴大陆投资兴建复肥厂计划,去年股东会中通过大陆投资案。经相关人员多次考察及审慎评估后,初步计划投资约1300万美金,于扬州兴建年产15万公吨复合肥料厂。此次配合扬州相关人员赴台参访,因此于2月26日与对方先行签订协议书,不过协议书中有特别加注“本协议书待本项目获乙方(台肥)权责主管单位核准后方始生效”之条文。换言之,若未能获得相关主管机关审核通过,则该协议则毫无任何法律效力。而且,与对方签订协议书为正值春节前台湾与大陆飞机直航,双方关系“破冰”之际,并非3月14日大陆订定“反分裂法”之后。(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