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建农村客运站省里有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1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薛辉实习生邱晓梅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获悉,日前《福建省交通厅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明确了全省各地建立农村客运站点的补助标准。

  《暂行办法》明确,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站点建设的统筹规划和规模标准的控制
,履行行业管理,省里给予适当补助,主要用于乡镇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省里对按五级站(含五级站)以上标准建设的农村客运站,沿海县补助10万元/站,山区县补助15万元/站;按简易站标准建设的农村客运站,沿海县补助5万元/站,山区县补助8万元/站;按候车亭标准建设的农村客运站,沿海县补助3000元/站,山区县补助5000元/站。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