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改革驾考模式 新手上路撞死人追究驾校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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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24 华夏经纬网 | ||||||||
市交警总队昨日透露,上海正加快驾考模式改革,年内力争试点启用“电子路考仪”。届时,尽管考试评分标准没有改变,但考试者只要稍有操作不当,就会被高科技“考官”无情“淘汰”。 同时,新手上路撞死了人,驾校也难逃干系。从今年1月起,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引发的有责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市交管部门将追究肇事者学车时培训单位的责任,每月以通报
去年,本市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共发生交通事故逾万起,所造成的人员死亡数占总死亡人数相当大的比例,并呈上升趋势。为此,市交警总队决定追究该驾龄驾驶员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的培训部门责任,并实施倒查制度。今后,主管部门将对所涉事故进行逐一分析,重点查出因驾驶技术原因造成事故的肇事者,以及这些驾驶员学车时的培训单位,根据不同的责任认定,对相关培训单位给予相应扣分。(倪杰) : 上海:驾驶员培训严格实行“教考分离” 4月1日起,本市将采用新的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今天上午9时30分,市交警总队和市陆上运输管理处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在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各自的职能,在此之前,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和陆管处已分别向每一位参加学习驾驶的学员发出告知书:在学习驾车过程中,如果遇到种种问题,可以向有关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上海:3年内驾龄司机撞死人要追究驾校责任 上海市公安局上午10时宣布,从今年1月起,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引发的有责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追究肇事者学车时培训单位的责任,每月以通报的形式公布上一个月的倒查情况,连续2个季度均列“黑榜”前3的培训单位,将被停止开班2个月。今年前2个月已有13家培训单位被通报,涉及交通事故13起。 来源:新闻晨报 转自:新华网(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