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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五元上网费动手砸电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40 海峡都市报

  N敏清苏良友直

  本报讯琅岐人陈某某在网吧使用包月卡上网时,误以为网吧业主使诈,砸了电脑显示屏。昨日下午,经福州市公安局琅岐边防所调解,陈某某赔偿1000元。

  3月21日晚,陈某某在网吧使用包月卡上网时,发现输入账号和密码后无法上网,经网
吧网管查询,该包月卡内的金额已使用完,但陈某某认为该网吧使诈,把卡内所剩5元上网费扣除,双方为此事发生争执,陈某某把面前的电脑显示屏砸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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