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面执行房贷新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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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4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22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下调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利率的通知精神,中国银行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已经于3月17日开始全面执行新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目前,各家银行正在根据各行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中行:3月17日前后利率各不同
中国银行介绍,2005年3月17日(含)之后签约发放的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总行实施细则出台之前,对于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照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对于能够识别的同一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二套以上的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对于2005年3月17日以前签订贷款合同,但尚未发放贷款的,仍然按照原合同利率执行。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国银行规定,2005年3月17日(含)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上调后利率;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调后利率。 工行:适当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工商银行将现行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以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其利率下限将按“央行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执行,而对于购买高档住房和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人,将按照6.12%的基准利率执行。该行还同时将购买高档住房、第二套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适当提高。 建行:按照客户信用定房贷利率 建设银行将严格按照央行基准利率及下限管理政策,综合考虑客户的风险程度、信用状况、综合贡献等对不同客户实行差别化的利率,最低下浮幅度为央行规定的下限,即10%。目前,总行已授权各地分行制定具体楼盘及客户的利率政策,不再像以往一样“一刀切”。 建设银行还强调,利率差别化是信用高低的差别化。该行将区分不同的产品和客户,实行差别化定价政策,依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对部分风险较高或信用记录不好的客户将对其执行较高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如部分风险较高的第二套住房贷款、高档别墅贷款等。而对风险低、信用状况好,综合贡献高的客户将执行优惠合理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农行:在下限利率框架内尽快出台细则 中国农业银行也表示,将全面执行人民银行住房信贷调整政策。在央行规定的下限利率框架内,将尽快出台更细的标准和细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