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拘禁他人四人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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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55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赵杨通讯员唐清王灿灵 本报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讨债也要用正当的手段,不然后果很严重。这不,这家人债没有讨回来,反倒被批捕。昨日,仓山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严某某、杨某、陈某某、刘某某。
福州仓山城门21岁的严某某(女),因母亲被人借走6000多元钱很久未还,就找家住螺洲的男朋友杨某商量帮母亲讨回借款。 2月13日下午15时,严某某带着杨某及其朋友共4人,在三叉街公交车站拦下被害人游某某,挟持到三叉街新村某室,轮番盘问威胁,逼游还债。游某某辩解说钱是他老婆欠的,不关他的事,他身上没钱,杨某等人就殴打他,逼他打电话筹钱来还。游某某被逼无奈,只好给老婆打电话,游的妻子在电话里对杨某说给点时间筹钱,随后报了警。晚7时许,公安人员赶到三叉街新村,解救了游某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