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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种流行的房产税思路的反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0:01 沈阳今报

  邓聿文

  财政部副部长肖捷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的讲话,把人们的关注从央行的房贷新政拉向了房地产税。肖捷明确表示,中国目前在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问题严重,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我想很多人都不反对开征房地产税,大家更关心的是怎样征的问题。毕竟比起央行的提高房贷利率,开征房地产税是一项涉及面更广利益关系也更错综复杂的公共事件。如果制度设计者的设计思路有所偏差的话,根据个人所得税的实施经验,房地产税最终有可能还是要百姓来承担。

  有鉴于此,我对目前流行于学界的一种开征房地产税的思路表示担心。这个思路就是,在目前房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如果开征房产税,应该加大流通环节税收比重,抑制房产投机,平抑房价。

  上述思路的依据是,中国房地产税费主要集中在开发投资环节,多且重;占有和交易环节相对偏轻,对个人占用几乎不征税,这一做法刺激了房地产投机行为,因此,需要提高交易环节的税负水平。

  我认为,这一依据中有关交易环节相对偏轻的判断与现实是不相符的。恰恰相反,我国房产流转方面的税种税率不仅比较高,而且层层征,不规范。比如契税,特别是大中城市的房产交易环节上的契税税率明显偏高。

  流转环节的税负偏高,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存量资源的重新优化配置。据统计,目前我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达25平方米以上,但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的比重也高达20%,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大部分就在于:一方面城市中低档住房供给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存量的中低档住宅所占比重又过大;此外,还有相当大量的闲置存量资源。而这背后的因素,又是流转环节税赋过重而保有环节税赋过轻,从而导致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发育严重不足。

  因此,要解决这20%的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我认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提高持有环节税赋的同时,降低流转环节税赋,而不是一些专家主张的加大流通环节的税收比重。如此,将对发展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事实上,房地产税费虽然主要集中在开发投资环节,但分析其结构可知,占据这一环节的主要是土地税费。另一方面,房产价格畸高,等于人为抬高了房产税税基,难免造成房产税负担不合理。所以,改革房地产税首先应理顺土地的收费和课税。除了在土地买卖方面严厉打击腐败和哄抬物价行为外,各级政府应清理土地流转方面的不合理收费,同时降低土地交易方面的一些税种的税率。

  应该看到,房地产投资中的投机行为毕竟是少数,更主要的是,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一级、二级市场的互动。以北京而言,二级市场本来就不太活跃,如果一刀切地加大流通环节的税收,将会提高房产交易的成本,阻碍二级市场的发展,从而损害到一个人数更多的困难群体的利益。这应该不是有关部门开征房产税的目的。所以,对于流通环节的税负,我认为不但不应该加重,反而应该降低。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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