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全面执行央行房贷新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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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0:0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3月23日消息(记者边琪实习记者郝景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下调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利率的通知精神,中国银行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日前已经开始全面执行新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记者从中国银行了解到,2005年3月17号起签约发放的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总行实施细则出台之前,对于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照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
中国工商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工商银行将现行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以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其利率下限将按“央行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执行,而对于购买高档住房和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人,将按照6.12%的基准利率执行。该行还同时将购买高档住房、第二套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适当提高。 中国建设银行方面,建行将对个人住房贷款实现差别化的利率管理政策,特别强调,利率差别化不是财富多少的差别化,而是信用高低的差别化。建行将按照风险与效益对称原则,严格按照央行基准利率及下限管理政策,综合考虑客户的风险程度、信用状况、综合贡献等对不同客户实行差别化的利率,最低下浮幅度为央行规定的下限。目前,总行已授权各地分行根据各地房地产市场的风险状况、客户的信用状况等实际情况差别化地制定具体楼盘及客户的利率政策,不再像以往一样“一刀切”。 中国农业银行也表示,将全面执行人民银行住房信贷调整政策,一如既往地支持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央行规定的下限利率框架内,将尽快出台更细的标准和细则。 据了解,各家银行正在根据各行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即将出台的这些实施细则将体现以下共同特点,即,积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降低房地产潜在风险,防范和化解房地产信贷风险,建立科学的利率定价和利率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商业银行风险定价能力。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