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交通标线误导驾驶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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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0: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交警总队:年底按新道法全部更换 本报讯(记者蔡文沛实习生彭锦摄影黄洋) 昨日,不少驾驶员致电本报称,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10个多月了,然而,重庆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仍未进行更改,城市道路的车道划分仍然是大车道、大小车道和小车道,极易误导驾驶员。
据了解,原《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单纯按车型划分机动车道,把机动车道划分为小型车道与大型车道,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采用更为合理的“车速+车型”的标准对车道进行划分: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在慢速车道行驶。 对此,市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称,这些标志、标线年底将全部更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