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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公招小区前期物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0:3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罗向明)昨(22)日,成都市统建办开发的香江花园住宅区前期物业管理,面向全市进行公开招投标。由物业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实施前期物业管理,这在成都市物业管理发展史上尚属首例。

  开发商:公招减少三方矛盾

  昨日,香江花园在媒体上公开刊出招投标公告。该项目位于锦江区琉璃乡金象寺村1组,五桂村4、5组,总建筑面积55049.4平方米,预计2005年5月8日交付使用。公告申明,成都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报名投标。

  首吃螃蟹,开发商希望可以借此增加前期物业管理的透明度,保证物业管理施工质量,完善物业的使用功能,避免因前期物业管理不当而遗留的诸多问题,减少开发单位、业主、物业公司三方的矛盾;而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到自己比较满意的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这个项目,可以使建、管责任明确,保证购房者的长远利益。

  企业反应:几家欢喜几家愁

  目前,成都市已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达849家,从业人员近5万人,涉及物业管理项目达2100多个。香江花园的招投标公告一出,即刻在成都市物业管理界激起千层浪:想通过努力在行业里立足的企业尤感欣慰,而那些长期没有“断奶”的物管企业,面对市场的选择感到了竞争的压力。

  据负责香江花园项目招投标代理的公司透露,昨天已经有数家物业管理公司交了报名表,“估计接下来的几天会有更多的企业报名。”

  主管部门:强力推行招投标制

  成都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环境和竞争机制还不够成熟,导致目前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完全走向市场,由此出现的问题也很多:有的开发建设单位不愿意将项目拿出来公开招标,或回避招标;有的在实际已内定招标对象的情况下进行虚假招标;有的业主委员会不经业主大会同意越权搞私下招标,由此而引发了许多矛盾和纠纷。

  “目前,房管局已经具备了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环境和竞争机制,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推行这一制度。”该负责人表示,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市房管局将加强指导与监管,查处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小区业主:盼更舒心的物管服务

  目前,在众多的物管公司和业主的纠纷中,因前期遗留的问题占了主要因素。这些问题的出现与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眼里只有钱,管理不到位,对业主的权益漠然处之有关。

  这次有企业开始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暂行办法》运作,标志着成都市物业管理已逐渐步入规范化的“高标准物管时代”。对成都市民而言,这是一次崭新的机会:市民可得更舒心的物管服务,“人性化物管”、“亲情式物管”这些贴心式服务,对老百姓来说将不再是一个虚无缥缈的词汇。

  新闻链接

  2004年11月25日,成都市房管局宣布出台《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及其5项配套政策,新规最大亮点是引入了更加明确的“物管招投标”制度。该制度规定:住宅物业区域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物管企业;国有投资超过50%的非住宅物业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物管企业。凡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由房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热线提醒:今日14时到16时,成都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调研员黄明泉将做客本报热线86530000,为您解答物业管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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