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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1/4农民可享受“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0:39 新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杨益)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从今年起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进一步扩大,全省约1/4共计320万农业人口将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享受“医保”待遇,并且今年在原有6个试点的基础上,又新增3个试点。

  据了解,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每个人只交10元钱,就可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好处。一是住院治疗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医药费用。目前我省部分试点县(市)门诊医药费
用已给报销,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我省9个试点县(市),部分慢性病的门诊医药费用累加到一定额度,也可以按比例报销;二是年度内没有患病的参合农民,可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这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任何部门、单位不可挤占挪用。

  据了解,从2003年7月开始,我省先后在九台、蛟河、敦化、公主岭、镇赉、扶余6个县(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这6个试点县(市)共有农业人口244.1万,参合农民为199.2万,共筹资6435.6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1992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2298.6万元,中央财政预拨补助2145万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卫生部的指导下,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基本达到预期效果。截至2004年12月末,先期启动的6个试点县(市)共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补助3412万元,有10.45万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受益。

  2005年,我省又新增梅河口、靖宇、东丰3个县(市)进行试点。至此,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已达到9个,覆盖全省320万农业人口,占全省农业人口的24%。

  据省卫生厅有关领导介绍,吉林省有农业人口1300多万人,占总人口的49.12%,解决了农民的健康保障问题,全省一半人口的健康保障问题就解决了。今年预计可筹集6079万元用在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助上。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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