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二次买房执行同档基准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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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1:09 每日新报 | ||||||||
中国银行介绍, 2005年3月17日(含)之后签约发放的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总行实施细则出台之前,对于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照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对于能够识别的同一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二套以上的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对于2005年 3月17日以前签订贷款合同,但尚未发放贷款的,仍然按照原合同利率执行。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国银行规定, 2005年3月17日(含)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上调后利率; 2005年 3月 17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 2006年 1月1日起执行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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