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房贷加息 穷人不想交纳保护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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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1:34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江子骏 在3月20日召开的2005中国金融形势预测、分析与展望专家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称,从短期来看,购房者会增加一点利息的支出。但是如果金融政策和其他的各方面政策配套打压房地产价格上升过快的势头,就保证了老百姓根本的利益,因此,提高住房贷款利率从长远看是保护穷人的措施。(3月21日《新京报》)
原先,对于央行的这次新政,笔者不很理解,总是认为作为普通老百姓的自己,不应该为国家抑制房价买单。但是,看到这种解释后,笔者豁然就明白了。有什么不好理解的?人家不是说了吗,这是要保护你们穷人。既然有保护,那么,被保护者每个月交纳一些“保护费”也就不为过了。 但是,随着思考的逐渐深入,笔者还是有些疑问。 据称,这次新政是为了抑制虚高的房地产泡沫,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应该说,这确实是个好事情。因为在现实中,确实有那么一些投机者将炒房的市场风险转嫁到了银行身上,令银行承担了相当大的金融风险。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房价的居高不下,除了由于投机、土地价格等因素外,现实刚性的住房需求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这种保护在一定范围和时期内奏效了,但是,那些已经购完房的“穷人”必然会有如此反问:既然这一政策是抑制购房需求,但此前我们已经买房了,需求已经发生了,那就显然不再是新政策的打击目标了。可为什么我们还要为这种所谓的保护交纳“保护费”?而由于这两个问题始终难以得到让人认同和满意的解释,因此,不少人必然会产生这种感觉:这种保护,与其说是保护,不如说直接收取额外的保护费! 很多时候,总是有那么一些公共决策者,习惯于把自己形容成为广大民众利益的保护者和声张者,而实际上,其却在有意和无意之间,成为不折不扣的民众利益的抢夺者。对于这种现象,只怕广大老百姓,尤其是广大“穷人”是难以认同和乐意买账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无论其说辞多么美丽、动听,自身利益的得失才是最为直接、明显和切身感受的。因此,对于央行的所谓新政,笔者想说的是:不错,我们“穷人”确实需要保护;但是,对不起,我们“穷人”不想,也不能接受这种需要交纳变相“保护费”的保护。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