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鼠”挪用公款11亿处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4:49 扬子晚报 | ||||||||
“一个人拥有24辆车、15套房,他一定疯了!”昨天,在“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的展厅内,一位小伙子站在某银行中关村支行原行长霍海音的展板前惊讶地说道。在1991年至1997年6年间,霍海音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7000万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0.56亿元。据介绍,作为信用社主任,霍海音集资金决策权、贷款发放权于一身。6年间,他多次为他人出具金融票证,多次采取支付高额利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手段,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案发时已造成特别重大损失。2003年9月,霍海音被依法判处死刑。(据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