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烫人,一方索赔,一方拒赔—— 两青年饭店内摔跤定输赢(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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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6:15 新民晚报 | ||||||||||
据目击者范先生反映,昨天傍晚5时10分许,在国和路近世界路的一家福建特色馄饨店里,一名女青年正和男朋友(青年甲)一起吃馄饨,旁边另一名男青年(青年乙)正一边吃馄饨,一边抽烟。其间,青年乙的香烟头碰到了女青年的脸颊,女青年惊叫一声。青年甲为帮女朋友“讨回公道”,叫青年乙赔100元钱,但后者不同意,于是双方争执起来。 见争吵许久也没有结果,青年甲提出“摔跤定输赢”:如果他胜了,青年乙就赔100元钱;如果他输了,那100元钱就不用赔了。于是,两人就在店堂里摔起跤来,而“比赛”的结果是青年甲输了。女青年开始数落男朋友,认为自己不仅被烫了,男朋友摔跤输了还让自己丢了面子。正当青年乙“得胜”想离开小饭店时,青年甲不甘心,突然将一碗馄饨汤泼在青年乙身上。眼看两人又要大打出手,这时很多旁观者上前劝止,最后以青年乙赔偿女青年50元钱结束争执。 孙绍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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