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死老太保姆被判赔偿1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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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6:2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为了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陈先生3姐弟在北京最大的家政服务中心请了位保姆,然而,保姆到家还不到一天,就因用火不慎引发家中大火,火灾中,陈先生刚刚过完85岁生日的母亲离开了人世。悲痛之余,陈先生3姐弟将保姆董某和三八服务中心一并告上了法庭,索赔21万余元。今天上午,丰台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保姆赔偿陈先生3姐弟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共计13万余元,而服务中心只须退还350元押金和22元案件受理费。
38岁的董某是由河南省确山县妇联组织来京从事家政服务的,她曾对悲剧回忆说,她一打开煤气,旁边的毛巾就着了起来,这时,老太太叫她,她拿着毛巾跑进卧室,随手扔在沙发上。然后,她用报纸弄灭,但怎么扑也扑不灭。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在事发的近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董某不知道打电话,不知道报警,不知道喊人,更不知道怎么救火,她甚至连厨房中的燃气灶阀门都没有关上。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国家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服务中心甄别保姆的服务能力是否符合《国家职业标准》,所以三八服务中心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这个结果,原告并不满意,陈先生的姐姐说:“因为我们相信三八服务中心能给我们介绍合格的保姆,所以才到那聘用保姆,否则跟在大街上找有什么区别。”但服务中心显然认为判决很公道,总经理张先民说,“因为我们只是中介公司,培训保姆不是我们的任务。于海波 网络编辑:李亚敏 黑公司涉嫌非法控制天安门旅游市场 “飞毛腿”医生擒住惯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