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事法院以先进性促行动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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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8:59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 ||||||||
在开展“先进性见行动”教育活动中,海口海事法院按照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开展执法为民活动,努力做到亲民、爱民、安民、帮民。把公正执法和热情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并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及时推出一批群众看到见、摸得着、见实效、得实惠的便民措施,把司法公正送到当事人的心坎上,使当事人真正体会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体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带来的好处。
2005年3月7日下午,临高县渔民戴才玉等一行三人来到海口海事法院立案,因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诉讼知识相当缺乏,不会起草诉讼文书,也不知道如何进行诉讼,甚至连填写诉讼表格都感到困难。见此情况,立案法官耐心地给其讲解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知识,并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解释,又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了诉讼文书样本,手把手地指导其填写诉讼文书。参加本次诉讼的三位当事人均为渔民,经济十分困难,当时无法足额交纳诉讼费,提出缓交诉讼费的申请,立案庭经请示主管院长批准,同意为其办理了缓交诉讼费的手续。梁旭副庭长还耐心地给当事人讲解了本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而制定的《诉讼费交费指南》、《海事诉讼风险提示》和《执行案件程序指导》等规定,使第一次参加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就感受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好作风。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工作。三位诉讼当事人只用一个下午,就顺利地办完了立案及保全的手续。 为提高办案效率,该案件立案当天就按本院《审判流程管理规定》,随机移交到海商庭法官手中,承办法官当天就做出了诉讼保全的裁定,第二天上午海事法院执行庭法官就依法将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船舶进行了扣押,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当事人对该院的工作作风及办案效率十分称赞。当事人高兴地说:“没想到速度这么快,效率这么高,不仅保护了我们的权益,而且还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