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其师生享有与公办学校师生同等权利和义务
允许公办学校、国有企业所属职业学校及政府新建职业学校按照民办机制运作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黄继妍报道:3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适应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各类实用人才的需求的扩大,我省加快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
力量投资兴办职业教育,并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扩充教育资源的一个重要增长点。为增加民办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比重,省政府明确规定,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学校,享受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其师生享有与公办学校师生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允许公办学校、国有企业所属职业学校及政府新建的职业学校按照民办机制进行运作;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可以采取出租或转让闲置的国有、集体资产等措施,对民办职业学校予以扶持。此外,我省将逐步规范各类职业学校的管理,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上,对办学条件较好的职业中学、成人中专等其他职业学校,经省政府批准,今后可改办成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鼓励各地、各行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学校与学校、学校与企业合作把职业教育做大做强的新路子;积极支持办学条件较好的职业学校对一些办学条件较差的职业学校进行兼并重组,把职业学校做大、做强、做优。记者还了解到,我省鼓励社会各界和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职业教育的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大江网-江西日报)